来源:数理科学学院 作者:陈国鹏审核:段溢波发布时间:2022-04-25 11:59 浏览次数:
根据2021年度招生简章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学院于2022年4月启动了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。经专业老师宣讲、指导,学生与家长沟通协商,学生自主填报专业意向,确定了2021级分流后各专业具体名单(见附件)。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—28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4月28日16时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,过期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金老师 电话:59367865
附件:专业分流学生意向表
数理科学学院
2022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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