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数理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

来源: 作者:审核:郑仟发布时间:2024-09-27 16:36 浏览次数:


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(以下简称导师)队伍,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根据《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(试行)》特制定本办法。

(一)认定基本条件

1.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遵循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,无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情况。

2.有本学科副教授、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,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。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。

3.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。

4.有明确的研究方向,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,原则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D类或以上类别学术论文(论文类别以学校最新学术论文分类办法为准),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、教材(前2位),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,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(前3位),或取得专利授权(前2位)。

5.能指导研究生检索、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。

(二)认定程序

1.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,填写〖2024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〗(见附件),并提交相关教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。

2.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从超过1/2(含1/2)的同意票中按高低确定名单并公示。

3.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发文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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